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6-09-12 14:48:06 【字号 大 中 小】 【关闭】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登记范围:绵阳城区以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2、登记地点:各区、科学城教体局基教股。
3、登记时间:
4、所需材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3〕78号)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05〕5号)等文件精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就读学校所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
(4)在有效期内,截止
(5)户籍所在地应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就读年级证明。
5、入学就读: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各区统筹安排入学。
6、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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